《大航海时代:我用美食征服欧洲》 第1章 《大航海时代:我用美食征服欧洲》作者:纱荔【完结+番外】 简介: 【双男主+穿越+美食+基建+大航海时代+互宠+1v1】 闵悉倒霉地穿越到了明代,更倒霉的是,他还不是在大明,而是在欧洲。 这个时期的欧洲,工业革命尚未开始,一切都还处于原始掠夺野蛮发育的状态,秩序混乱,黑吃黑是常态。好在他不是一个人,还有一个一起落难特别能打的少东家(保镖)云霁。 回家是他俩的人生目标,然而如何穿越亚欧大陆,回到万里迢迢的大明是个问题,水路陆路都是一场巨大的冒险。最关键的是,得有钱! 刚经历过海难,兜里没几个子儿的闵悉和云霁把目光投向了那些欧洲贵族和冒险家,据说欧洲人从新大陆带回来了几百万公斤黄金和上亿公斤白银,还有玉米、土豆、红薯、西红柿、辣椒等优良作物,这不趁机捞点回去对不起他们这趟欧洲之旅。 云霁看着两眼发光的闵悉:“你有办法?” 考过业余厨师证的闵悉搓搓手:“民以食为天,这里就是个美食荒漠,你看那些贵族吃的都是啥玩意儿,我就不信我们中华美食馋不死他们!” 野心再大一点,坚船利炮也不是不能带回去。毕竟梦想总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标签: 已完结|双男主|穿越|美食|古代|基建 第1章 穿到明代还是逃不掉海难 闵悉坐在甲板上钓鱼,看着上下一色的蔚蓝水天,听着海鸥发出的鸣叫,这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大海。大学毕业后,他就加入了船运公司,成了一名海员,在苍茫的大海上奔波了五年。 出海的日子,他每天看到的便是各种颜色各种形态的大海。此刻的水天,说明风平浪静,是最适合航行的日子。 “狗屎!这该死的鬼天气!”显然有人不认同他的观点。 闵悉循声扭头,一个红头发红胡子的红脸汉子骂骂咧咧地从甲板下走了上来,嘴里说的是葡萄牙语。闵悉自从做了海员,经年累月待在船上,为了打发无聊时光,他学了很多门外语,为的是在各国港口下船的时候可以跟当地人打交道。 得益于语言天赋,虽然除了英语都不算精通,但德西葡法俄等的日常交流还是可以做到的,故而能听懂大汉的话。 红脸汉子一身复古装扮破破烂烂,邋遢不堪,背上有着明显的白色汗渍,离着闵悉还有好几米的距离,他就闻到了一股难以形容的馊臭味,白人体味本来就重,加之许久不洗澡,又被汗水浸泡,完全就是腌入味了。闵悉连忙屏住呼吸,把脸扭向大海,这才悄悄地吸了一口气。 这就是他宁愿在甲板上晒太阳也不愿意去下面船舱待着的缘故,一个不洗澡的白人尚且如此,一群不洗澡的白人那简直就是地狱。 他现在并不是在自己公司的万吨大货轮上,而是在一艘十六世纪最常见的盖伦船上。盖伦船是西班牙发明的大帆船,西班牙正是凭借它制霸海洋,后来欧洲各国都采用了盖伦船,是大航海时代的主力船。 这艘叫做鲨鱼号的帆船并不是西班牙的,而是葡萄牙的。 鲨鱼号从葡萄牙在亚洲的殖民地马六甲海峡出发,途经南印度洋,准备绕过好望角到大西洋,再返回葡萄牙。为啥不走红海过苏伊士运河?因为苏伊士运河还没挖呢。 他们在南印度洋上遇到了抓着舢板在海上漂流的闵悉和同伴,把他俩救上了船。 海是闵悉熟悉的那片海,但也不是他熟悉的那片海,而是比他熟悉的年代提前了几百年。 是的,闵悉穿越了! 在此之前,他们的大货轮装满了从俄罗斯运载而来的小麦和大豆,刚从红海出来,就在印度洋上遭遇了穷追不舍的索马里海盗。他在甲板上布置防盗器材的时候,突然刮来了一阵极其诡异的妖风,竟带动了防护装置,将他拖入了大海中,这个高度落水,直接把他给拍晕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大货轮已经不见了,自己正趴在一块舢板上,舢板的另一头是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他的衣着打扮十分怪异,竟然穿着古装,虽然这年头复古风流行,但为了爱好留长发的却很少见,这人就留着长发。 很快,就有海量陌生记忆涌入他的脑海,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接受这个事实,原来他已经穿越时空,来到了明朝。 他此刻的身份是一个叫做闵九的水手,应天府人氏,是个孤儿,吃百家饭长大,从小混迹于市井,学了不少谋生本领。这次受雇于京城最大商号云祥,作为水手跟随云祥的商船出海下西洋经商。 结果船队遭遇飓风,他所乘的船只被海浪倾覆,他被海浪拍晕,被同船的雇主云祥商号少东家云霁所救,也就是舢板另一头的男人。 云霁是第一次出海,结果就遇到了海难,还受了伤,该说点儿实在是太背了。 他们希望能得到船队的救援,然而飓风把船队冲散了,根本不见踪影,他俩漂泊了数天,靠着雨水和打捞到的食物维持着,就在两人都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他们遇到了这艘葡萄牙商船。 红胡子已经走到闵悉身边了,闵悉想躲也躲不开了,一只蒲扇大的手拍在他肩上:“嘿,伙计,你感觉怎么样?” 闵悉的小身板一震,苦笑一下:“比昨天好多了。”幸而他懂葡语,虽然古语和现代语会有差别,好在口语没有书面语那么显著,勉强能交流。 红胡子问:“老迪克让我来问你钓了什么鱼?有大鱼吗? 闵悉朝旁边的橡木桶抬了一下下巴:“没有大鱼,只有几条小的。” 红胡子朝木桶踢了一脚,说:“就这么点鱼,还不塞个牙缝的。” 船上有三十几个大男人,这点鱼确实不够用。 闵悉手中的钓竿突然一沉,他赶紧一拉,说:“鲍勃,来帮我,有个大家伙!” “让我来!”红胡子鲍勃身强体壮,赶紧接过闵悉手里的钓竿,然后沿着甲板开始遛鱼,这些老水手都会钓鱼,鲍勃更是高手。 没多久,他就和闵悉合力,靠着钓竿和鱼叉,将一条重达四五十斤的金枪鱼拉上了甲板。 鲍勃兴奋得手舞足蹈:“哈哈,今天可以不吃该死的臭肉了!可以吃上迪克的拿手煎鱼了。” 说来也可怜,这个年代没有冰箱保鲜,船员们的生活是极其艰苦的,食物通常只有耐储存的黑麦面包、豆子和肉干。时间一长,面包和豆子会生虫,肉干也会腐烂生蛆,甚至连水都无法保证新鲜,储藏的水超过三个星期就会发臭。 好在他们是沿着非洲海岸线走,还不至于要喝臭水。但也不能随时停船,都有固定的补给点,所以还是免不了要吃臭肉。 能吃上新鲜的鱼,那可比臭肉强太多了。 闵悉要去帮忙抬鱼,鲍勃大手一挥:“交给我好了!”说着用钳子一样的大手掐住鱼鳃,用力一提,就轻松将鱼提了起来。看得闵悉羡慕不已,接近1米9的大高个优势真大啊。 闵悉把剩下的几条小鱼提起来,刚进船舱,一阵难闻的气味扑面而来,他用手捂住口鼻,过了好一阵,才终于让自己适应了这污浊的空气。 闵悉将鱼送到厨房,说是厨房,其实也是食物储藏室,基本都是冷食,毕竟船上这种条件,生火做饭也是非常奢侈的事。不过船长雷斯还算不错,愿意在船上置办炉火,让大家能够喝上一壶热茶,因为茶水能够补充人体所需的维生素,减少生病。 今天钓到了大鱼,雷斯船长也愿意奢侈一把,让老迪克给大家煎鱼吃。 老迪克是船上的厨子,脾气暴躁,对自己的手艺非常自信,平时从不让人染指他的厨房。 鲍勃把金枪鱼交给老迪克的时候,顺便把闵悉好好夸了一通,说多亏了他的功劳。只剩下一只眼的迪克用浑浊的灰色右眼打量了一下闵悉,然后点了点头。 闵悉趁机对老迪克说:“先生,我想借用一下您的罐子煮一点米和鱼汤。我的朋友受了伤,他需要一点营养恢复身体。” 这艘船是从东南亚出来的,那边不种麦子,种水稻,返程所带主食以大米为主。新鲜大米不便于储存,都是炒熟了带上船。但也还是带了一些新鲜糙米的,如今糙米剩下不足一袋了,弥足珍贵,所以闵悉才开口请求。 【本文双男主文,感情戏不算多,事业为主,介意勿入!初来贵宝地,感谢您的支持。】 第2章 生滚鱼片粥 要知道每一艘从殖民地返回欧洲的船只都是装得满满当当的,所有物品都是经过严密计算才带上的,很少留余空间。 这艘船愿意救下闵悉两个,说明船长是个有良心的人。虽然船走到这里的时候日常消耗掉的食品与水的重量已经可以搭载他们两个,可人家没有救人的义务,纯粹是出于善意。 一旁的鲍勃露出看好戏的表情,这小家伙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吧,老迪克能让人使用他的厨房? 第2章 老迪克闻言,独眼里射出惊异的光芒,不知道是对闵悉的葡语意外,还是对他煮鱼汤的提议意外,他打量了闵悉半晌,才用傲慢的声音说:“小家伙,你还会做饭?” 闵九才十八岁,本来就营养不良,加上又饿了很久,这会儿十分瘦弱,加上东亚人又显年轻,所以在这帮糙汉眼里,可不就像个未成年的少年。 闵悉点头:“我会,我原来在我们船上也是给大家做饭的。”闵悉当然不是厨师,只是他喜欢做饭,甚至还抽空考过厨师证,在船上的时候,偶尔会下厨给大家露几手改善伙食。 老迪克含混不清地嘟囔了几句土话,闵悉完全没听懂,过了一会儿,老迪克说:“那就让我见识一下中国厨师的手艺吧。”大明这个时候当然还不叫中国,但在葡语里,始终都是对这片土地叫“china”。 “谢谢先生!”闵悉闻言非常高兴,他先从粮食袋子里抓了两把糙米,找了个棒子,将罐子里的糙米捣了捣,将糙米表面的米皮磨掉一些,倒不是糙米没营养,而是糙米不易煮烂。 磨掉米皮,他淘洗了一遍,往罐子里注入足够的水,放在火上烧。 然后开始处理鱼,他选了一条两三斤的鱼,将鱼鳞和鱼肚都清理干净,老迪克看着他的手艺,知道他不是个新手,兴味更浓了。 清洗干净鱼,将肉片成片状,然后静待粥烧开。等到粥开始翻滚,大米开始开花,他便将鱼片悉数放入罐子里,等到罐子里再次翻滚起来,就端下不再煮,虽然鱼片粥需要粥熬得稀烂才更鲜美,但他不敢多用船上的燃料。 老迪克一边煎鱼一边留意闵悉的动静,见他用米粥煮鱼,颇不以为然地撇撇嘴,米粥里放鱼,那能不腥吗? 闵悉往鱼粥里加了点盐巴,尝了一下咸淡,觉得合适了,便找了个大木碗倒出来:“谢谢迪克先生,我做好了,现在给我的朋友送过去。” 老迪克嗯了一声,说:“那儿有煎好的鱼,你拿一块去吧。” 闵悉忙道谢:“谢谢迪克先生!” “你应该谢我!”一个声音在仓库门口响起。 闵悉扭头看去,一个穿着体面的中年男子站在门口,闵悉笑起来:“谢谢雷斯船长!” 雷斯船长四十出头,他是从一个破产农民发展成今天拥有半艘盖伦船成就的,骨子里还保留着农民的淳朴和善良,这才愿意对闵悉二人施以援手。 雷斯船长抽抽鼻子:“做了什么好吃的?” 老迪克接话:“您知道的,煎鱼。” 雷斯船长说:“我问的是他手里端的是什么?” 闵悉非常识趣地赶紧放下手里的大碗:“是鱼片粥。我给雷斯船长盛点尝尝。” 闵悉分出一碗鱼片粥给船长之后,端着剩下的粥去舱房找正在养伤的云霁。 厨房里等着吃饭的众人看着雷斯船长碗里的粥,问:“船长,快尝尝,味道怎么样?” 雷斯船长并不抱太大希望,他端起碗喝了一口,眉毛忍不住跳动起来。众人熟悉船长的习性,看他这个反应,说:“看来味道是很好了。” 雷斯船长点头:“比预想的要好吃多了,非常美味。” “比迪克的煎鱼呢?”鲍勃简直就是在雷区蹦迪。 雷斯船长看着迪克,想了想说:“差一点就能赶上迪克的煎鱼了。” 虽然鱼片粥和煎鱼是不同做法的鱼,但要雷斯船长选,他肯定是选鱼片粥,不过他犯不着为一个外人让迪克不高兴,所以没说实话。 老迪克听到船长这么说,满是褶子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船长您稍等,很快就可以开饭了。” 船在海浪中行驶的时候,因为遭遇风浪,船体颠簸得厉害,人如果睡在床上,就会滚来滚去,容易磕碰撞伤,所以水手们为了睡一个踏实觉,就都睡在吊床里。 此刻云霁正躺在一副吊床里。船舱里没有通风口,里面空气十分污浊,对病人来说,实在不是个好去处。但也没有更好的去处,船上条件就是这样,总比在水里泡着强多了。 闵悉进了舱房,适应了好一阵,才勉强能视物,这里只有云霁在休息,船员们除了休息时间谁也不愿意待在这里。 闵悉将食物放在地上,说:“少东家,起来吃饭了。你今天感觉怎么样?” 黑暗中传来一声咳嗽声,旋即又传来一声重重的叹息声,但是没有说话。 闵悉点燃了舱壁上固定的油灯,舱房内的黑暗被逼退了些。他走到吊床边,抬手摸了摸对方的额头:“还好,不发烧了。只要不发烧,你的身体就能尽快好起来。”说着将躺着的人扶了起来。 云霁点儿比较背,船被海浪倾覆的时候,他撞在了桅杆上,左小臂骨折了,完全使不上力。靠着一条右臂救了闵悉,又抱着舢板坚持了那么多天,简直可以说是奇迹了。 当然,中途也多亏闵悉帮忙,每次在他力竭落水的时候,都是闵悉将他捞了起来,托着他让他恢复一下体力,再重新攀附在舢板上。 云霁用没受伤的胳膊借着闵悉的力下了吊床,问:“什么时辰了?” 闵悉说:“大约是午时。我今天做了鱼片粥,不是炒米粥,你起来喝点。”所谓炒米粥,就是将炒米放在水里泡着喝。 云霁虚弱地问:“你做的?” “对,我做的,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两人坐在舱板上,闵悉给自己分了一点粥,剩下的递给云霁:“多喝点,身体才能早日康复。” 云霁的左臂肿得跟腿一样粗,他用没受伤的右手接过大碗,看着闵悉手里碗里的粥:“你的太少了。” 闵悉扬了扬手里的煎鱼,说:“我还有这个呢。鱼是我今天钓的,这煎鱼是老迪克做的,我分点给你尝尝他的手艺。” 闵悉撕了一块鱼肉,直接送到他嘴边。光线晕黄昏暗,依旧掩饰不了云霁的美貌,就是此刻的美人略虚弱了些,看起来我见犹怜。 云霁看着嘴边的鱼肉,犹豫片刻,才张嘴接了,咀嚼了一下,没尝出什么滋味。 “怎么样?”闵悉自己也吃了一口,“盐没抹匀,腌制的时间不够,鱼太厚了,外层焦了,里面还有点生,是火太大的缘故。不过总比臭肉好,凑合吃吧。我做的鱼片粥肯定熟了,你尝尝。” 云霁将碗送到嘴边,喝了一小口,不由得愣住了,此时此刻,他才有种还活着的感觉。 自打遭遇海难以来,他就感觉自己像一个游魂,在生与死的边沿徘徊,甚至连味觉都消失了,直至此刻,大米的清香和鱼片的鲜甜在舌尖爆炸开来,成为他这辈子最鲜美的记忆,覆盖了他从前所吃的任何山珍海味的滋味。 第3章 峰回路转 闵悉就着粥吃着鱼肉,看到他喝了一口就不喝了,问:“不好喝吗?” 云霁回过神来,掩饰地轻咳一声:“不,很好喝!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粥。” 闵悉笑出声:“没那么夸张吧,许是你太饿了的缘故。这生滚鱼片粥,需要粥熬得稀烂,鱼肉也要腌制一下,最好要有姜丝去腥,不过现在条件有限,能吃上一口热乎的就很不容易了。” 云霁抬眼认真道:“是真的很好喝!” 闵悉看着他真诚的眼神,语气忍不住放柔了些:“那你赶紧都喝了。对了,早上雷斯船长问我们要在哪里下船。下一站他们要在菲比岛补给,再往南去,就是好望角了。”菲比岛就是马达加斯加岛。 云霁赶紧问:“我们下船之后还能搭顺风船回去吗?” 闵悉摇头:“不好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遇到去南洋的船只,一般来说,会有船只从欧罗巴去南洋,但也不知道多久才有一艘,在不在我们下船的海港补给,会不会同意搭载我们。而且回到南洋后,我们也还得想办法回大明。” 大航海时代,欧洲各国的航行路线主要是前往新大陆,来亚洲的船只要少很多,而且也不知道那些船只会不会在他们下船的海港补给,如果没有船只靠岸补给,也许就要等上数年。 云霁问:“你有什么想法?” 闵九本来只是个杂役,云霁此刻却对他无比信任,只因自己这条命都是他救的,若非他坚持,自己此刻早就果了鱼腹。而且他还懂拂朗机话,显然是个被低估的杂役。 闵悉说:“其实我有个想法,咱们可以跟着这艘船到拂朗机去。然后再跟着它返回。”拂朗机是古代中国对葡萄牙的称呼。 云霁瞪大双眼:“我们去拂朗机?” 闵悉点头:“对。你不想去欧罗巴看看吗?自古以来,咱们国家的人西行最远的地方,也就是三保太监去过的西洋,而欧罗巴在更西的地方。” 这话说得云霁心动了,他本来就对未知世界兴趣浓厚,否则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没必要冒险出海,他稍一犹豫,便说:“我曾经想过驾船去往更西的地方,同那边的人做生意。只是没想到会用这种方式过去。” 第3章 闵悉叹息:“咱们现在这样确实狼狈了点。不过也算是福大命大,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既然是个契机,咱们何不顺便过去看看?” 闵悉想的是,既然都有机会去欧洲,那就该顺道过去看看,这个时候新大陆已经被发现了几十年,许多原产自美洲的重要农作物都已经传播到了欧洲,比如红薯、玉米、土豆、辣椒、西红柿等,他可以趁此机会去欧洲将它们带回中国,也不枉自己穿越几百年来到这里,还遭了这么大的罪,总不能空手而归。 云霁说:“既如此,那就顺道去看看吧。” 闵悉说:“我去跟船长说一声,让他们带我们去佛郎机。” 闵悉其实很担心雷斯船长不会同意他们的请求,毕竟对一艘满载的船来说,加上他们两个人,其实是不小的负担,尤其是当船重新补给满后,能留给他俩的重量就越发少了。 闵悉跟雷斯船长表明他俩不想在中途被放下,因为担心再遇不到像他这么仁慈好心的船长,他们想跟着鲨鱼号一起到佛郎机,然后再以水手的身份跟着他们的船只返回马六甲。 雷斯船长被闵悉夸得很受用,但他有些为难:“年轻人,我很想帮你,你做的饭很对我胃口。要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也就顺便把你带去了,可你们是两个人,等我补给完,就没有那么多的空间留给你们了。我首先得保证我的船只安全。” 闵悉感到非常失望,难道真的要留在菲比岛吗?留在菲比岛的结果,极有可能是回不去大明了。毕竟就算岛上有木材,他和云霁在非洲当今的生产条件下也不可能打造出一艘能够漂洋过海的大船来。 闵悉没有马上把雷斯船长拒绝他们的消息告诉云霁,这不利于他康复身体。 三日后,他们抵达了菲比岛。菲比岛没有海港码头,船只能在离海岸附近的海域下锚停泊,水手们用小船上岸,用剪刀、小刀等小工业产品跟当地人交换所需物品。 许久未上岸,大家伙都迫不及待地想上岸好好放松一下,吃些新鲜蔬果。 按照雷斯船长的要求,闵悉和云霁应该在这里上岸,然后等待他们的接下来的未知命运。但大家都急于登陆上岸,都不想留在船上看守,闵悉便主动要求留下来给他们替班,等最后再上岸。 有人愿意替班,值守的人自然求之不得,于是船上就剩下了闵悉和云霁,还有一个腿脚有些不便的老水手。 云霁已经可以下床了,这两天他也跟着闵悉在船上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好不让自己完全成为闵悉的累赘。 看着远处的陆地,云霁说:“你不想上岸去看看?” 闵悉犹豫许久,才说了实话:“雷斯船长没有答应带我们去拂朗机,我们要在这里下船,等待回去的契机。以后有的是时间去看。” 云霁一听愣住了:“不去了吗?”他先前还在羡慕闵悉会说拂朗机话,想着要跟好好学学,看来是用不上了。 闵悉故作轻松地说:“船上的货物装得太满,装好补给,就没咱俩的位置了。所以我们得上岸去等待机会,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船再经过这里,顺道带我们回南洋。要是没有船来,少东家就在岛上成家生子吧,听说岛上的女子漆黑如墨,别有一番风情。” 云霁听到这里,脸上露出窘迫之色:“开什么玩笑!” 闵悉哈哈笑起来,旋即正色道:“也不算是玩笑,而是有这个可能,我们可能真的回不去了。” 云霁修长的手抓着船舷,指关节有些发白,道:“总会有办法的。” 闵悉靠在船舷上,仰头看着蓝天白云,说:“是啊,事在人为,未必是条绝路,说不定明天就有船只去南洋了呢。” 上岸的人把补给送上了船,但当晚并没有回船上来睡。水手们上岸除了补给物资,更重要的是要顺便寻欢作乐。 半夜里,闵悉还在睡梦中,便被“砰砰砰”的声音惊醒了。就在闵悉还在思索那是什么声音的时候,同舱的老水手仿佛一只受惊的兔子从吊床里一下子蹦了起来,仿佛他的腿没有瘸一样。 他惊慌失措地抓起他的短火枪,嘴里骂骂咧咧:“快起来,岸上那帮狗娘养的肯定又跟猴子们起冲突了,快把火把和灯都点起来,起锚,扬帆,准备离开。”他嘴里的猴子指的是岛上的土著。 果然,等闵悉和云霁赶到甲板上时,白天上岸那群水手们全都划着小船往大船上赶,岸上还有一群举着火把和长矛的土著在追赶。 原来当晚是当地酋长娶第十二个老婆,邀请水手们一起喝酒庆祝。那十三岁的新娘子虽然黑得跟锅底似的,也遮挡不住她的惊人美貌。一个色胆包天的水手喝多了,摸进了婚房,睡了新娘子,还被发现了,然后双方起了冲突,那个水手被土著打死了,其余的人也有受伤,他们也杀了几个土著。 这下鲨鱼号减了员,闵悉和云霁不用下船了。 第4章 中国功夫 云霁第一次见识到欧洲人的野蛮,私下里跟闵悉说:“这事做得有辱斯文,不太地道!” 闵悉说:“欧洲人是这样的,他们自诩为文明人,把当地土著当野蛮人。事实上,他们干的就是鸠占鹊巢、打家劫舍的勾当,与强盗无异。你当他们那些黄金与白银是怎么来的?以后跟他们打交道,需要小心一些。” 云霁眉头紧皱,如玉面容似笼了层寒霜。闵悉觉得这样也好,至少会让云霁生出戒备之心,不会对救命恩人无条件信任。 不过他俩也算因祸得福,死了个水手,有几个水手受了伤,其中就包括做饭的老迪克,雷斯船长没有再提让他们下船的事。闵悉接过了老迪克的任务,给大家做起了饭。 因为有新鲜食材,他好好发挥了一把,尽管条件有限,做得也比老迪克好吃多了。船员们都很满意,除了老迪克。直到老迪克伤好,闵悉主动让了贤,老迪克的脸色才好看些。 闵悉做饭的时候,云霁就去帮忙打杂,干点力所能及的事。他虽然出身富贵,但并不娇生惯养,他从前在自己的船上,就跟着船长和水手们学习驾船的技巧,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他的胳膊在海里泡着的时候没得到救治,获救之后,他让闵悉帮他正骨。然而闵悉看着那肿得跟腿一样粗的胳膊,愣是下不去手,然后他亲眼看着这个狠人自己用右手拉直了左臂骨。 这个从小就养尊处优的少爷居然只闷哼了一声,就再也没叫过疼,哪怕是额头青筋暴绽,豆大的汗珠滚落。闵悉也是从这时候起,知道这个男人有着超出常人的毅力,是个非常可靠的伙伴。 缺医少药,闵悉还挺担心云霁的胳膊会残废。就连稍微懂点医药的雷斯也表示不乐观,闵悉央求雷斯船长把所有能用的药都给他用了。最后,云霁的胳膊竟然奇迹般地好了起来。 他的左臂尚未痊愈,所以还不能用力,平时就用右手干活。 闵悉发现他的力气非常大,帆船在航行的时候,经常要根据风向调整风帆,才能更好地借助风力。盖伦船的风帆非常大,调整船帆的时候,需要很多人合力去拉帆绳。云霁只有一只手,竟也跟着一起去拉,一开始别人还以为他是逞能,没想到他干得并不比两只手完好的水手差。 有时候闵悉见他用一只手打水冲刷甲板,便跑去帮忙,发现自己两只手拎着都费劲,但云霁竟然一只手就能把水打上来。 他忍不住好奇地问:“你一只手怎么提上来的呢?” 云霁说:“不太方便,但还是能提上来。就是速度慢点。” “你哪来那么大的力气?”闵悉好奇道。 云霁笑笑,不解释。 很快,闵悉就知道缘由了。 起因是船上有个水手看云霁长得好看,就动了歪心思,毕竟船上没有女人,长得好一点且瘦弱的男人容易被拿来当女人使。闵悉长得也不错,但他很少落单,又是厨子,懂葡语,所以还没人敢动他。 但云霁不同,他有伤在身,又不会拂朗机话,干的也就是学徒工的活,根本就不受船长重视,欺负就欺负了,就算闵悉帮他出头,顶多也就是被船长责骂两句。 有一天云霁被支到底舱去取东西,就有一个水手悄悄跟了过去,关上舱门就扑上来。那水手是典型的拂朗机人,个子不算高,但是非常敦实,力气很大。 云霁个子比他高,但比较瘦,人家也就没把他放在眼里。结果他还没扑到云霁身上,就被他抬脚一踹,直接拍在了舱壁上,云霁上前,一脚将人踏在地上,一只手将对方两只手给扭到背后,将人拎起来,拖了出去,像扔死狗似的直接扔到了甲板上,水手的门牙都磕掉了,弄得满嘴满脸都是血,看起来非常惨。 这一幕把正在甲板上等着看热闹的人都惊呆了,其实不少人都动了这份心思,不过是让那人去打头阵罢了,要是没问题,以后云霁的日子只怕生不如死,闵悉也保不住他。 大家惊讶云霁力气之大,知道他不是个好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