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美的夜》 娃娃屋|1.夜莺 从这场漫长又空虚的昏睡中醒来后,康妮常常坐在窗边的摇椅上发呆。 日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漫进会客厅,康妮的影子像一条灰色的缎带,沿着红色的地砖攀上大厅中央花坛里长的那丛紫叶风箱果,它白色的小花安静又温暖地铺展在枝条上,带着新翻红土的香味。 从窗口康妮能看到沿着石子车道的两行嫩黄色绣线菊和一丛丛白茉莉,因暖和的四月天竞相盛放,争奇斗艳。隔着耀眼的玻璃和奶油色的天鹅绒帏帘,她能闻到,外面的空气里已经有了夏天的感觉。 她床上的一个匣子里放着一件绿方格丝纹绸的裙子,配着宽宽的镶边和网缘,每条荷叶边都镶入一根绿色天鹅绒带子,是她最喜欢的一件。她本来想换上它清晨出去散步的,但醒得晚了,便错过了太阳不那么晒的最佳时机。这应该怪泰伦斯没有叫醒她,康妮这样想道。 “康妮小姐,吃一点儿吧。”因为发呆,她没有听见脚步声,直到泰伦斯在门口说话,她才回过神来。泰伦斯是她的管家,他走过来时手里端着银托盘,上面放着热气腾腾的食物,两只涂了黄油的烤饼,一片泡了糖浆的山芋,和漂着几片火腿的蔬菜汤。 泰伦斯有一头柔软的褐色卷发,在阳光下显出辉丽的金色来。他穿着淡米色的裤子和合身的皱边亚麻布衬衫,迎着光走来,腰背挺直,肌肉在透光的布料下呈现出流畅的线条,他的眼睛是浅灰色的,明亮,温柔,像一只聪敏的长毛牧羊犬。康妮接过托盘时看见了他在光下泛着赤金色的浓睫毛,更强调出那双灰眼睛近乎和蔼的宁静温顺来。 康妮小口的吃着烤饼,毫无原则地想,起得晚绝不能怪泰伦斯。 她醒来的时候,几乎没有一点记忆。泰伦斯告诉她,因为从幼年开始的一场疾病,她昏睡了近十年,期间照顾她的母亲也因病去世,现在这栋空荡的大房子里,只住着她,和被托付照顾她的管家泰伦斯。见到她醒来,他温柔的灰眼睛里几乎蓄满了泪水,在他那个漫长得滚烫的拥抱里,刚醒来的康妮懵懵懂懂地确认,这个自称管家的少年,非常爱她。 可在那一个拥抱以后,泰伦斯再也没有过任何逾越管家身份的行动。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她所有的起居饮食,耐心地讲解和介绍她提出的所有疑问,最多的时候,就像现在这样,站在她身边温柔地陪伴。 康妮的胃口很小,吃了几口就觉得饱了。加上泰伦斯在旁边看着,她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害怕自己的样子不够淑女,让他失望。虽然泰伦斯叫她小姐,可在他身边,她好像一直没有主人的自信。她睡得太久了,没有人教她怎么颐指气使,高高在上,而泰伦斯又那么好,挑不出一点儿错处。 因为难以说清的羞怯,康妮把托盘还给他,低着头小声说:“天气不错,我想画画了。”泰伦斯熟练地回答:“好,我去拿。”他转身离开,没有了那双灰色的,直接的眼睛,她松了一口气,甚至有了看着他背影走出去的余裕。她看见了折进裤子里的衬衣,在他腰际盘桓沉没,布料的褶皱好像风里海浪掀起。他微微低着头,后颈的皮肤纯洁,白皙,包裹着一段突出的纤细的骨骼,显出一种脆弱又孤独的感觉来。 她被这属于少年的美击中,愣愣地看着门口他消失的地方,直到泰伦斯拿着画具重新走进来。“我要画你,泰伦斯。”她改变了一开始的想法,比起他,窗外刚抽枝叶的树,挤挤挨挨的花卉,吃山茱萸的模仿鸟都聒噪又吵嚷,她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些无聊的东西上。再说,她还从没有画过人呢。 少女的心思总是变得很快。泰伦斯答应了她的要求,站到另一面窗边去,“你看外面吧,自然一点。”康妮带着私心推拒了他看向她的,小心翼翼的,切望的目光,努力显出富有经验的画师的老练来。 泰伦斯温顺地听从了她的指示,侧过脸去看外面一尘不变又栩栩如生的风景。因为无感的熟悉,他显得有些漫不经心,抬手搭在衬衣领口,轻微地使力左右扯了扯,他浓密的褐色卷发蓬松地随着晃动拂过下颌骨,柔软地消磨了那层过于瘦削和锋利的阴影。 康妮其实并不会画画。她或许有一些天分,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艺术教育,只凭那一点薄弱的天分和兴趣,她对笔下混乱又急切的线条第一次生出自厌的沮丧。画得一点儿也不像。因为这复刻困难又近在眼前的美,她好像一个不会游泳却即将溺水的人,徒劳地伸出手去抓够,再加上因为她的命令,她失去了泰伦斯往日无时不刻在她身上的,熟悉的关注。此时的他,冷漠又平静地看着窗外,像一个和她不相识的陌生人。 少女的心因为这暂时停止的连接,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她想听他说话,来确认自己还拥有他。 “还有好久呢。泰伦斯,你给我讲讲你的事吧。”他总是回答她的问题,听她那些无病呻吟的小情绪,很少提及自己的事。康妮甚至不知道泰伦斯为什么在她家里做事,不知道他的兴趣爱好,不知道他每天的工作,她几乎对他一无所知。 他好像是为她而活的,根本没有自己。 泰伦斯听见她说话,本能地想转头去看,但立刻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她的人物模特,乱动会影响她的绘画,所以只是轻轻动了动头,又回到原位。他看了她短暂的一眼,因为刚起床,她还穿着镶边的宽松白睡裙,纤瘦的身体陷进层层迭迭的裙摆,半蜷起腿窝在椅子里,漏出一截和自己手腕一般粗细的纤弱踝骨,和小巧玲珑的双足。 像被女妖附身的精致人偶。 他闭了闭眼,重新睁开时,这双灰眼睛里又只剩下温柔和平静。 “……小时候我家附近有一座教堂。”他的声音带着无限的温情,好像给小孩子讲睡前故事一样。但这温情中又夹杂着一种难以形容的疲惫,既像是回忆令他疲惫,又像是讲述本身令他觉得艰难。“教堂有一个尖尖的顶,顶上筑着一只松树枝搭成的鸟巢。” 康妮想,这听起来像一个童话故事。 “巢里住着一对鹳鸟夫妻。”泰伦斯停顿了一下,问道,“小姐,你见过鹳鸟吗?” 她摇了摇头。她只见过草丛里跳来跳去的模仿鸟,还有晚上会唱歌的小夜莺。泰伦斯给她看过书里画的海鸥,很大,看上去很凶,她很庆幸本地没有这样的鸟。 “鹳鸟有长长的腿,强力的大嘴,还有比海鸥更利于飞行的翅膀。”泰伦斯补充道,“他们脾气不好,经常打架。” 康妮迅速对故事里这对鸟夫妻失去了好感。她本来就不喜欢太大的动物。 “春天,这对鹳鸟孵出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是一只小夜莺。” 她惊讶地停下了画画的手,半信半疑地问道:“鹳鸟怎么会生出夜莺呢?你是不是看错了。” 泰伦斯回答:“或许是夜莺在鹳鸟的巢里下了蛋吧。这的确是一只拥有漂亮声音的小夜莺。” 康妮被说服了。但这更像童话故事了,她想。 “这对鹳鸟总是争吵打架,根本没有发现他们的孩子是一只夜莺,也很少照顾这可怜的孩子。发现这只夜莺的,除了我,还有教堂里的邪恶神父。” 康妮听到他的声音在提到神父时有着些微的颤抖,好像真的憎恶着故事里的人物。 “神父布道时穿着圣洁的白袍,长相英俊,和蔼可亲,周围的邻居都很敬爱他。”泰伦斯短暂的停下来,深深吐了一口气,似乎想吐出并不愉快的回忆,“晚上的时候,他就会换上恶魔的衣服,念诵邪恶的咒语,额头上也会长出尖锐的羊角。他侍奉来自地狱的主人。” 她睁大了惊讶的眼睛:“可是泰伦斯,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我晚上睡不着觉,在窗边看见了。”泰伦斯回答道,“我原本是想听小夜莺唱歌的。” “有一天夜里,鹳鸟夫妻打架时,把孩子从鸟巢里扔了下去。邪恶神父正在院子里念咒,他早就觊觎夜莺动听的歌喉,于是用他脏污的衣袍接住了这只可怜的小鸟。” 听到这里,康妮小小地惊呼了一声,既为这只小夜莺死里逃生欢呼,又为它羊入虎口胆战心惊。 “神父给它做了一只坚固的鸟笼,把小夜莺关在里面。他爱听那些赞颂撒旦的歌谣,便用食物诱惑,逼迫小夜莺唱给他听。”泰伦斯的声音颤抖得更加厉害,带着压抑的怒恨,和无能为力的悲哀。 或许真的有这样一只夜莺。康妮开始怀疑这可能并不是泰伦斯书上看来的童话故事,他也许真的很喜欢那只可怜的小鸟。 她想,可以给画稿加上这只命运多舛的动物。她见过夜莺,知道它们的样子。 “它不愿意唱,神父就不给它喝水,还拔掉它身上漂亮的绒羽。它在折磨中学会了那些难听的恶魔之歌,用来换取充饥的粮食。” 康妮给小鸟画上扑扇的翅膀和扬起的脑袋,叹了一口气。 泰伦斯转过头,沉默地看着专心画画的康妮,她有一双纯净的海蓝色眼睛,生在一张甜美的小脸上,因为木兰花一样白皙的肌肤,她的美貌显得更加明媚。 “后来呢,它后来怎么样了?”康妮已经画完了,抬起头看向已经发了一会儿呆的泰伦斯,她有些紧张地屏住了呼吸,祈祷他给这只不算好运的小夜莺一个好结局。 “……它的服从降低了神父的戒备。”泰伦斯有些勉强地笑了一下,这笑容和它本该传达的轻松不同,显得迟钝又沉重。“在一个神父没有注意的白天,它从里面想办法打开了笼子,飞出去了。” 康妮听到了这个好结局,她满意了。虽然不知道它怎么打开的笼子,也不知道它今后要飞去哪里,怎么生活,但这是个好结局,在这个故事里,离开那个恶魔神父和他的胁迫,就是好结局。 但她敏感地观察到,泰伦斯的情绪并没有从她喜欢的好结局中得到慰藉,相反,他的神情更低落了。 几乎自康妮认识他以来,这是他看起来最痛苦的一次。他依旧站在阳光里,却好像被看不见的孤独拖拽着撕咬,快要在这光里被啃食殆尽。 她立刻摘下画架上刚刚完成的画,原本她不想送给他的,因为画得并不好。但此时她急切地想把熟悉的泰伦斯从那些陌生的情绪里解救出来,于是她改变了主意,把画递给他,好像把绳子抛给河里溺水的人:“你看。” 她画的那个人并不像自己,就连肩膀上扑腾的小鸟也不像夜莺。但泰伦斯知道她画的是什么。 他凝视着她。康妮海蓝色的眼睛里带着笨拙又真诚的热烈,好像整个发芽的春天。 娃娃屋|2.尸检 李泠风站在六楼走廊里,半个身子探出窗外,手臂结实地撑在窗台上。反正警服总要脏的。 她想起了昨天那具瘦弱的,苍白的脸上映着鲜红色斑块的女孩尸体。还有案发现场桌上那碗泡得发糊,几乎从碗里溢出去的番茄鸡蛋面。 透过呼出的烟,她看见楼下停车场开进来一辆尾号眼熟的警车,她把还剩一小半的烟扔在地上,脚尖转了两下碾灭。涂启从市里回来,应该拿到了尸检报告,一会儿来找她,闻到烟味又要唐僧念经。为了避人耳目,她甚至已经躲到六楼,这层原本是八十年代系统里搞创建,装修的体育室,娱乐厅。后来换了领导班子,也就不提这一茬了,平时更没人来。 她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果然是涂启。 “知道了,我马上下来。”她很快挂断,把窗户关上,从楼梯下去。她在这方面有点老派,坐不惯局里新装的电梯。 两分钟后,涂启和她在楼道里打了照面。他停车的时候看见她在顶楼抽烟。也知道她不喜欢坐电梯,嘴上说是不安全,惜命,其实是死不承认的恋旧。她总是怀念上世纪陈局坐镇的警部,和从前有人情味的小城。 “死者尸斑呈鲜红色,且以面部、颈部及大腿上段内侧隐私部位较白处最为明显。睑结膜见小片状出血,死者出现呕吐,呕吐物以食物残渣为主,有白色泡沫。尸体解剖时,以胸大肌呈鲜红色较为明显……”李泠风的眼睛是一种尖锐的狭长,在她审讯和看卷宗时因为专注,肌肉紧张,会变得更细更锋利,即使她这两年蓄了长发,也冰冷得没有一丝女人味。 典型的一氧化碳中毒致死。这她早就知道了。要做尸检的原因,本就不是这个。 “……双上肢腋窝部及乳房见小片状椭圆形或类椭圆形皮下出血为生前伤,系他人形成;根据损伤特点分析推断,符合表面光滑的条状物体挫压(如手指作用)所致……右耳后,双侧颈肩结合区皮肤见类人齿咬痕,系生前伤,未破皮肤层……” 要做尸检的原因,是这个。 出警时,她看见了女孩耳后的咬痕。很淡,几乎已经完好愈合。但这不应该出现在一个十五周岁,居住在舅舅家,身体不适休学半年,因为没有安全知识,做饭后忘记关掉燃气灶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女孩身上。 “……处女膜陈旧性破裂。” “……阴道黏膜裂伤,深度0.2cm。” 李泠风想起了昨天见过的那个男人。报案拉走尸体后,他留在局里做了笔录。当时有叁四个刚毕业,调来实习的女辅警和窗口,躲在办公室外面看他。薛逢,本市小有名气的律师,因为年轻,近乎完美的业内口碑,和很难忘记的好皮相。李泠风四十岁,早就结婚了,已经过了对男人长得帅不帅关心的时期。短暂见面后,她对薛逢的唯一印象是他有点强迫症似的洁癖。做笔录时他从西服内袋里拿出了一次性酒精湿巾,仔仔细细擦干净了要坐下的那张椅子。 “最近疫情。”她记得他平稳的,冷淡的声音,还有那句出于礼貌,言不由衷的阐明。 薛逢,死者林栖的舅舅。案发住宅的业主。 “我现在去申搜查令。”涂启眼见她盯着最后的尸检结论,脸色越来越差,这威压窒息似的在狭窄的楼道里游走,把他也逼得喘不过气。尸检报告他在市局里看过了,自然知道李泠风在愤怒什么。几乎是铁板钉钉的事,薛逢和自己的外甥女发生了性关系,不止一次。 见过再多人渣,李泠风对人渣都饱含着第一次见的痛恨。 回到办公室时,同事提醒她刚刚有人把她申请提调的那份林育堃案卷宗从检察院带过来了。她说谢谢,立刻坐下来打开了桌上的档案袋。 十五岁就死了的林栖,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是一个运气非常不好的人。 女孩的母亲薛逸是那个年代不算盛产的名牌大学生,家里称不上有钱,但能供得起薛家两兄妹上大学,好歹不缺钱。薛逸嫁给高中没毕业的林育堃,只能推测是因为爱情。林育堃,看卷宗附的照片,年轻时长相端正,入狱时脸上却不止一道疤痕。他在和薛逸婚姻存续期间,殴打了她近十年。光是公安局记录在案的出警次数,就多达叁十一次。在林栖出生后,这种殴打蔓延到了小女儿身上。薛逸因为当初执意嫁给林育堃,已经同家里闹翻,结婚时娘家人都没有出现。婚后的不幸,她不知是出于打碎牙和血吞的一点清高,还是悔愧后不想牵连娘家人的内疚,直到被林育堃打死,她也没有告诉父母和哥哥。 林育堃在薛逸死后,把她的尸体扔进河里,和警方撒谎说她是自杀。纠纠缠缠近半年,这个案子才通过林栖的日记得以完全揭发和判定。 这个母亲死了,父亲坐牢的女孩,当时还不满十岁。因为林育堃父母双亡,按照法律她被划给薛逸的父母抚养,也就是她的外祖父母。但因为薛逢就在本市,这个孩子便名正言顺地寄养在舅舅家里。 毕竟薛逢文化程度高,事业有成,男女关系一直清白,连一点抽烟喝酒的小癖好都从不沾染。好像这女孩的好运,在几乎绝望的迟到后,逐渐出场了。 可尸检报告写得直白又清楚,林栖没能在这个漫长的暗夜醒来。黎明的幻象也不过是残忍的回光返照。 “今天是栖栖的生日。妈妈给栖栖买了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妈妈一边拍手一边唱:‘祝栖栖生日快乐,祝栖栖生日快乐……’爸爸回来了,爸爸不喜欢妈妈唱歌,也不喜欢生日蛋糕。妈妈的眼镜被爸爸弄碎了,掉进蛋糕里,大家都不敢吃。” “李队,”有人敲门,声音打断了李泠风的阅读,她抬起头,夕阳正好落在来客的脑后,一瞬间晃得她眯了下眼睛。“李队,下班都多久了。跟我回家吧。” 丈夫的脸上是她熟悉的笑容,带着一点小小的担心,和理解的揶揄。他无数次接住了因为下坠而几乎粉身碎骨的自己,用他无与伦比的耐心和爱意,把她修补完好,吻住她冰冷的,只会伤人的唇,用灼热的体温重新接续她绝望的心跳。 在每一个濒临破碎的受力点上,他都精准地向她伸出了手。 怎么会有人拥有这样的能力。 “今天是宝贝生日。妈妈这都忘记了吗?”他好像在指责她不是一个好母亲,却又立刻小声说,“我买了蛋糕,和宝贝说是你买的,不要穿帮。”这堂而皇之的密谋,又像是她的共犯。 她被他拥在怀里往外走,嘴里心虚地反驳道:“我怎么可能会忘。” 丈夫温热的呼吸拂过她头顶的长发,带着微微的痒意,和几乎令人落泪的烟火气:“好好好,我们回家。” 她已经忘了有多久没说过爱他。 娃娃屋|3.痴心 泰伦斯一开始并不喜欢这个被叫做康妮的人偶。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为了这个劣质的,毫无生气的虚荣玩具,她付出了什么代价。每次看见早餐桌边坐着这只破布娃娃,他便控制不住地怒气冲冲。 准确地说,他恨这玩意儿。 只有她一厢情愿地编排他们的故事,带着宽慰和祝福的笑容:“泰伦斯,你要好好保护她。她是你的未婚妻。” 我不需要未婚妻。泰伦斯回答,尽管他知道她听不见。 泰伦斯不喜欢这个屋子里多出来新玩具,尤其是这种穿着裙子,像个小女孩,却又死气沉沉的大玩具。 当他被迫和“康妮”共处一室的时候,他甚至连看都不会看她。 有一天晚上,她又把“康妮”和他带到会客厅,一人一张摇椅,围坐在炉火旁。她很喜欢这种温馨热闹的场景,开心的时候,她就会话多起来,叽叽喳喳,像一只活泼的夜莺。 “泰伦斯,我明天想吃番茄鸡蛋面,你能做给我吃吗?”她捏着人偶的腰,转向他,代表此时“康妮”在和他说话。 “好的,康妮小姐。”她沉着嗓子,有些奇怪地模仿男人说话的腔调。她替他说话的时候,常常用这样的声音,他一开始会笑,因为这语气既滑稽又蹩脚。 “……真好。妈妈以前常给我做,可她去世了。”她停顿了一小会儿,好像在努力挑选一个合适的形容词,“你知道的,我有一个不太好的爸爸。” 他当然知道。她太温柔了,甚至说不出禽兽不如,畜生,渣滓这样的脏话。那个男人是真正的恶魔,殴打妻女,酗酒,不肯好好工作,最后为了骗保,还杀掉了她的母亲。 泰伦斯第一次回头看了一眼“康妮”。他终于意识到,这场她自以为是的,蛮不讲理的包办婚姻到底是为了什么。在明白的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胸口被柔软的,涨潮的爱意所填满和驱使,他不应该有心跳,但这声音却比报时的自鸣钟更响,响得他一阵阵刺痛,几乎要痛得喊出声来。 “你会对我好的,泰伦斯,对吗?”那人偶有些期待地向他倾了倾身体,声音却从她的嘴里发出。他急切地回头去看她,寻找她躲在外面的,对他来说大得过分,却美得窒息的黑眼睛:“我会的,我发誓。我爱你,我爱你,我……”他的表白突然卡在喉咙里戛然而止,他还想说些什么保证,可发现自己什么也给不了。这爱意系着沉重的脚镣,茫然地在无人知晓的沼泽泥足深陷。 她甚至听不见他说爱她。 他能为她做什么呢?杀了那个和她同床共枕的禽兽吗?陪她继续去学校读书,告诉老师病历是伪造的吗?安慰她童年不过是一场倒霉的梦,承诺未来有他牵她的手么? 连一碗番茄鸡蛋面,他都做不到。 他原以为在长久而徒劳的生命里,已经习惯了一尘不变的失去,他的屋子是变化的世界里停滞的另一方天地。他不再对外面的人抱有关心,也对与他无涉的分分合合冷眼旁观,看得分明。他知道自己的手握不住任何东西,那只是一双漂亮的,没有意义的,玩偶的手。 没有任何一刻,他像现在这样痛恨这手。痛恨它痴心妄想地伸出去,试图抓住他永远也不可能碰到的东西。 “谢谢你,泰伦斯,你真好。”她对他的内心折磨无知无觉,说话的声音快乐又甜蜜,好像嫌这甜蜜还不够一样,带着少女的羞怯,她匆匆地补充道,“我爱你。”说爱的时候,她晃了晃手里的“康妮”,把人偶凑近他,尽力模仿了一个蜻蜓点水的吻。 这行动明明是她做的,她却不可控制地陷入了无法面对的害羞。所以她匆忙地,短促地说了一声晚安,红着脸关掉灯,迅速离开了作案现场。 在黑夜里,泰伦斯还坐在壁炉前,脸上停留着人偶摩擦他皮肤的异样感觉。 她说爱我!那声音不断重复着,越来越大声,好像要冲破胸腔,炫耀给这屋子里的每一件家具听。 她吻了我!没有人反驳,这声音便陡然大胆起来,理直气壮地复述刚才发生的情节,又颇带私心地删繁就简,自以为毫无破绽地做了等价代换。 泰伦斯被这无声的呐喊弄得心烦意乱,恶狠狠地自言自语道:“闭嘴。” 只有他能听见的兴高采烈停止了。是他用强权遏制了它,却又因为它的消失觉得空虚凄凉。就好像突然停止的狂欢游行,连街上小孩子吃剩的糖纸也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为了填补这空虚,他觉得要对这无人的黑夜说些什么。这时候突然唱歌会很傻吧,他否决了这个想法。犹豫了很久,他从摇椅里站起来,第一次主动抓住了那只叫“康妮”的人偶。 他想,就把它当作她送给自己的礼物吧。不是什么未婚妻,只是一件长得很像人的礼物。对待她送的礼物,是应该礼貌一些,才算绅士风度。 泰伦斯架着“康妮”,把她拖到客房的床上。可它终究不是真人,他不想把这戏演得太逼真。于是他潦草地把被子扔到它身上,觉得施舍给它一张床已经算是格外开恩。他转头离开,顺手关上了门。 …… “你在想什么,泰伦斯?”康妮叉了一块小蛋糕放进嘴里,从坐上餐桌开始,他看上去就有些心神不宁。她本来晚上做了噩梦,觉得挺累的,但泰伦斯看起来比她还要疲惫。 “……对不起,我走神了。”泰伦斯不再盯着他碗里的面,重新换上温柔又耐心的表情,一边向她诚心地道歉,一边恳求她重复刚才的话。 “我做了噩梦,泰伦斯。”她没见过他吃的那种面,于是把手里的碗递过去,想让他分自己一点,“我梦见和一个女人在一块儿,有个不认识的男人要追杀我们。”她又回忆起梦里的场景,虽然具体情节有点难以理清,但被追杀的慌张和恐惧她记得分明。 泰伦斯盛面的手明显的僵硬了一下,但他很快收拾了自己的情绪,带着愧疚的语气自责道:“是我昨天的故事吓到你了。那个夜莺的。对不起。” 康妮接过碗,拨弄着通心面上的小番茄和半个浇汁的鸡蛋,拒绝了他大包大揽的道歉:“这和你没有关系,泰伦斯。”说着,她卷起面,叉了一只小番茄送进嘴里。 “好吃吗?”他在桌子对面期待得几乎有些急切了,连身体也向前凑了一点。这或许也是他第一次做这样的面,她觉得味道普通,但又觉得自己有义务给泰伦斯一点儿自信,于是肯定地点点头:“味道很好,我很喜欢。” 她的笑容带着一种白璧无瑕的,无与伦比的温柔,连带着直白的阳光也显得含情脉脉。他熟悉这笑容。 他不信神的。但这一瞬间,他狂热地向每一位听说过的神祇许愿祷告,祈求这世界施恩于她,他不知道自己能拿什么去和上帝交换,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拥有什么,但他在这短暂的笑容里,全心全意地承诺碰巧听见他祷告的主宰,他用一切去换。 娃娃屋|4.人偶 这是一处新开发的楼盘,地理位置不错。前两年市政府和配套的党政机关,都往城郊迁,房地产开发商像闻了腥气的狗,政府批文还没下,这边的小高层马上就一栋接一栋地立起来了。商圈虽然还没建完全,不过一些叫得上号的大超市品牌,连锁快消都已经搬进附近的购物广场。只有公安局还停在市中心老政府那一块儿,死活不肯挪窝。这件事局里都隐约听到过一点风声,说是现在的一把手还有两年就退居二线了,嫌兴师动众的算不进自己业绩,硬拖。其实对于就住在单位旁边的人来说,老建筑除了旧,没别的坏处,要真搬到新地方,白吸两年甲醛不说,开车通勤还多半小时。李泠风是不愿意搬的。 薛逢的家就在城郊新开发的那一片高档小区里。所以车开了一路,李泠风听了半小时几个新来的鉴证科小警察抱怨公安局老环境的闲话,没接一句茬。年轻人总想活络活络,四处挪窝。 在楼下换上勘察服,戴上勘察证,涂启拿着这栋楼的户型图,像模像样地给几个技术员布置安排,看见李泠风抬起警戒线要进去,立刻匆匆结束了任务下达,加快步子赶上来道:“李队,你搜哪里啊?” 李泠风从他手里接过那张图纸,一脚跨进电梯。这是一间近叁百平的大套,北边是两间客卧,一间书房和浴室,南边是主卧,厨房,还有和客厅打通的大露台。这律师够有钱的,李泠风撇了撇嘴。 “这儿离法院近,开车五分钟都不到。”涂启补充道,“离小孩读的那个高中也很近,我走过一次,半小时能来回。”话音刚落,电梯一停,门开了,李泠风抬头看了一眼楼层,还没到。 门外面站着一个正在打电话的时髦妇女,烫蓬松的大卷,神态风情,脚边堆了几个礼品袋:“现在的家长哦,脑子拎不清的,”突然看见电梯里站了五六个穿制服的警察,那女人立刻咽下了话头,迅速看了一眼电梯按钮,确认自己刚刚按反了上下行,捂着听筒对他们小声道:“不好意思哦,按错了。” 电梯门又缓缓关上了。李泠风学那女人的腔调,捏着嗓子道:“送什么东西啦,教师节么给两张卡意思一下就好了呀。”一电梯的人都笑了。涂启接话道:“这小区附近老师也住得蛮多的。” 一行人进门,按照刚才楼下涂启分配的负责区域散开,李泠风抬脚跨过地上前几天警方进入现场查看尸体,保护足迹布置的通行踏板,她依稀还记得第一次进来时的场面。 根据薛逢的说法,那天他在律所有点事,下班晚了。林栖给他做了晚饭,想等他回来一起吃。但第一次做饭,她忘记了关掉燃气灶,才酿成了这起悲剧。那时她的遗体安静地坐在餐桌旁,头枕着自己的手臂睡在桌上,对面放着一碗番茄鸡蛋面,确实和薛逢的说辞严丝合缝。 “我去,这玩意儿也太奢了吧。”从南边的客卧里传来一声同事的感慨,声音不算小,可以听得出是发自真心。李泠风收回盯着餐桌上数字指示立牌的视线,抬脚往发出声音的房间走去。 这是一间一看就知道没人住的卧室。床上光溜溜铺着一层灰色的床单,连被子也没有。衣柜已经打开了,同样空空如也。这间屋子里唯一显眼的,几乎称得上视觉中心的,就是靠窗长桌上一个巨大的娃娃屋。 上下叁层的典型乔治亚风格红砖小别墅。白木门廊,还带一条细石子铺的马车道,袖珍小花园。干净细致的玻璃窗格,精致得好像等比微缩的殖民时代木家具,会客厅窗边摆着一个小画架,银制夹子夹着一幅细节到几乎看不清的人物肖像。连花坛里的假花都做得栩栩如生,灌木丛里还有羽毛根根分明的小鸟。 娃娃屋里有两个人偶,一男一女,都是金发碧眼的外国小人。服装材质,也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尤其是男性人偶,略带忧郁的表情和眼神,就好像下一刻会说话,会咳嗽,会呼吸。那个少女打扮的穿裙子的人偶,相比而言逊色一些,但同样也是精心制作的高级玩具。 “有钱人真舍得下本啊。”同事摇摇头啧了一声,这颇具年代感的古董玩具,没有中大万恐怕拿不下来。正说着,娃娃屋壁炉上一只自鸣钟叮叮叮响了几声,弹出几对跳舞小人来,手挽着手转了两圈,敲完钟又缩回去了。李泠风抬起手臂看了一眼腕表,上午十点。真够准的。 心里对这玩意儿的估价又往上加了一位数。 “行了,你也开了眼了。赶紧搜有用的。”她打断了技术员收不住的感叹,转身往外面走了。这间客卧看来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无非是知道了薛逢挺舍得给外甥女花钱。 绕到隔壁一看,这是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即使开了灯也异常昏暗。她抬头看了一眼天花板,亮着的灯泡旁边还挂着一个不亮的灯泡,也不知道开关在哪。她进屋的时候就看见门框和底部门缝都贴着黑色胶带,再加上房间里只有一张横贯东西的铁桌,桌上瓶瓶罐罐,还有一个巨大的水槽。李泠风大概知道,这是一个改装过的暗室。薛逢可能有一点摄影爱好,平时在这间屋子里冲洗照片。她沉默的看着翻找抽屉,做现场记录的同事的背影,心猛地缩紧了,根据图纸,这间大套只有叁间卧室,现在已经看完了两间,也就是说,薛逢和他的外甥女林栖,一起住在南边的主卧里。 这畜生有够离谱。 主卧比刚才看的两间都要大一些,有一面墙的内嵌衣柜,大尺寸的床,地板上铺着长绒地毯,应该是由于主人频繁的清洁,反射着从外面露台透进来的阳光,白得非常耀眼。衣柜已经打开了,一大半都是女孩的衣服,另外一半就是薛逢各式各样的西装,衬衫,领带盘。 涂启从外面露台走进来,戴着橡胶手套,拎着一个透明证物袋,里面另外装了几个小袋子,是分开的衣物。李泠风问了一句:“这什么东西?”涂启回答:“脏衣服。我从外面洗衣机旁边篓子里拿的。”在他经过的时候,她偏头看了一眼,袋子是透明的,很清楚地能辨认女性的内裤,黑色的,红色的,镂空蕾丝情趣款。 “操。”李泠风毫不遮掩地骂了脏话。涂启原本就怕她看见情绪不好,所以遮遮掩掩走得很快,结果还是被她看见了。“人渣是吧,”他讪讪地笑了笑,好像要和手里拎着的东西划清界限,“我也觉得。” 他没告诉她刚刚同事还从床头柜里搜出了肛塞,乳夹,和四五根尺寸不一的按摩棒。这孙子到底是不是他妈的性瘾变态。 “李队!”从对面书房传来同事的声音,“你过来看!” 李泠风进门的时候,对方递给她一本非常厚的相册。不是现在照相馆里冲印照片会送的那种小本子,是八九十年代影楼里比课本还大的相册集。封面还是那时候的性感日历女郎,带着珍珠边的花檐帽,穿比基尼,露出健康的小麦肤色。 前几页是一个模样可爱的女童,穿衣打扮都是上世纪流行的那种风格,一开始是影楼里拍的固定模式黑白照,后面逐渐有了彩色的,背景是日常生活的家用相机拍摄作品,女孩子的年纪也逐渐增加到十四五岁,右下角时间从2001年开始到2004年结束。 这后面是一张空白页。 再往后就是林栖的照片。各种半裸全裸照,穿着不合身的成人性感内衣,或做作或清纯的,有哭有笑的。她像一个被任意摆弄的,对自己没有知觉的,人偶。 她毫无经验的稚嫩身体被一双饱含欲望的眼睛记录着,裸露的膝盖,纤细的双腿,张开的唇角,粉白色的耳垂,她像一颗被牛奶,蜂蜜和满是泡沫的香槟酒浸透,融化的樱桃。狂热的催熟让她显露出一种潮湿的绝望。 “前面几页,是薛逸。”同事手里拿着一张背后写了名字和赠送寄语的相片,声音带着微微的颤抖。 李泠风听见自己脑内嗡嗡作响,呼吸声紧紧攥着过速的心跳。连脏话也骂不出来了,她直愣愣盯着林栖身体夸张的特写,这明媚的肢体摇曳,消逝,被无法控制的眼泪包裹着吞没。把亲妹妹的相片,和她女儿的色情照放在同一本册子里。 是魔鬼。 下地狱去。 娃娃屋|5.剖明 这会儿正是傍晚时分。阳光已经没有下午那样烫人。康妮穿着一件方格花布晨衣,额前鬈起的碎发被穿过窗户的风轻轻吹起,微微飘动,显得美丽动人,娇柔可爱。她坐在堆满整整齐齐的布块的小工作台旁哼着歌飞针走线,想给泰伦斯做一双园艺手套。她昨天看见他在外面给花草修枝时被叶刺擦破了皮,他需要一双工作手套。 想起外面的花草,康妮微微皱起了眉头,连嘴里哼的歌也停止了。她醒来以后,泰伦斯告诉她,母亲曾找过巫婆给她看病,预言很准的巫婆说,她得在屋子里住到成年为止,不能踏出屋子一步。否则一定会早夭过世。因为她小时候有一次不听话,跑了出去,果然立刻得病昏迷过去了,直到现在才醒。 所以泰伦斯任何事情都百依百顺,只有她想出去散步的愿望,他坚决摇头。康妮对那个巫婆的预言半信半疑,但她不想让信这个预言的泰伦斯担惊受怕。 她又有些泄气。 因为这奇怪的体质,连累他也不能出远门,到别的地方去看一看,玩一玩。她在大书房里读过,世界的其他地方,有废弃的城堡,披满阳光的小河,终年积雪的高山,骑着宝马穿过闹市的武士,还有每天去学堂读书的新派小姐。 虽然泰伦斯从没有抱怨过,但被困在这小小的乡下别墅里,他一定很委屈吧。 “泰伦斯,”她明明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还是想亲口听他的回答,“你为什么不去别的地方找份工作?” 黄昏时分的泰伦斯常常坐在会客厅的长沙发上,这张沙发上有许多毛茸茸的枕头,是他们俩都很偏爱的休息角落。在康妮画画或者做手工的时候,他就坐在沙发上看书。泰伦斯似乎早就看完了这房子里所有的书,但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再看很多遍。他是一个在漫长的无聊中依然很能保持耐心的人。 “夫人把小姐托付给我照顾,我承诺过夫人。”他的声音轻松又平静,因为这个回答他已经说过不止一遍,几乎是驾轻就熟了。 康妮不喜欢这个答案。 这个答案把泰伦斯和她根本就毫无印象的另一个女人联系在一起,是的,除了泰伦斯告诉她的那些,她对很早就去世的母亲没有一丁点儿记忆,这个母亲并不比窗外每天早上叫醒她的模仿鸟更熟悉。“与夫人约定”,把她概括得好像一句誓言里不起眼的注解,一个附加条款,一块无足轻重的砝码,只用来配平泰伦斯和“夫人”的关系。 她这样别扭,便也这样毫无顾忌地问了:“你是因为妈妈才留下的,对吗?” 泰伦斯合上书放在一边,抬头去看康妮,她此刻垂着头,裸露着胳膊和脖子,唯一的装饰是她栗色的头发,以一种天然卷曲所有的不加修饰的雅致,波浪似的从肩上披下来。 “我是小姐的管家。”他躲过了问话里狡黠的陷阱,稳稳地落在安全区。 康妮却更烦躁了。她的针脚愈发乱七八糟,不想做这手套了。不就是管家的手在工作时擦伤了么,既没有骨折也不会流血,很快就愈合了。每家小姐都要给自己的管家做手套吗。她愤愤地想,手里攥着那根因为用力微微弯曲的银针。 “我已经长大了,泰伦斯。”因为一份难以形容的敌意,她想方设法地试图激怒他,沉默了一会儿后,她又问道,语气像是善意的提醒,真的为他的未来操心,“等我有了丈夫,你要去哪儿呢?” 就在这一刻之前,他还因为用谎话欺骗她,禁止她出门,避免她发现真相而自责。在这句“丈夫”之后,这自责立刻烟消云散,扭曲成难以启齿的庆幸。他阴暗地想道,你不会和别人结婚的,永远。 当他意识到自己那卑劣又龌龊的肮脏念头,无法摆脱的懊悔又缠上了他。巧合的命运让他从神父那里夺走了夜莺,笼子的钥匙却还留在上帝的手里。 没有自由,这爱只是畸形。有鼻子有眼,不能呼吸的死婴。 这巨大的悲哀让他努力想挽救些什么,于是他张了张嘴,回答道:“我会一直陪着你的,小姐。” 康妮对这短暂间隙里他的起伏一无所知,但因为这似是而非的承诺,她立刻忘记了刚才想扔掉手套的委委屈屈,脸颊倏然爬上一抹红霞,飞快地转头看了沙发里的人影一眼。“陪”是什么意思呢,“一直”又是什么意思呢。她的思绪翩飞,不知道要从哪里管束起才行。 这因他的回答而升起的快乐,从她身体里心满意足地跑了出来。抑制不住的甜蜜和温馨,让她决定要做一个知恩图报的好人。于是她大度得好像一个丰收的农夫,把刚从地里摘来的新鲜果子不要钱地派发给相熟的邻居,“我也会永远在你身边的,泰伦斯。”似乎是要回应他之前那句回答,显得自己比他高出一截来,她买一送一地补充道,“我可不是因为什么夫人的约定,我是因为喜欢你。” 直白地说完了喜欢,她又有点后知后觉的害羞,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去看泰伦斯的表情。喜欢,喜欢也是有很多种的嘛。他不高兴的话,就换成小姐对管家的喜欢好了。她很快替自己找好了借口,立刻轻松地去看沙发角落,想找那个人藏在帏帘阴影里的眼睛。 泰伦斯清清楚楚地听见了。 她还小,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他立刻鄙视自己乘人之危,偷换概念的狂喜,身体向后移了移,更深地藏进阴影,躲开她亲热又纯洁的目光,好像它会烫伤自己。 就算喜欢,也是小姐对管家的喜欢。痴心妄想!要不是康妮正看着他,他几乎要举起手,给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来清醒清醒。 康妮却被这毫无回应的沉默伤了心,虽然她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还是觉得自己像一个一厢情愿的傻瓜,不知羞耻的下等人,随随便便的荡妇,连自尊也成了廉价的笑话。后悔和自愧拷问着她,迅速催红了她脆弱的眼眶。她扁了扁嘴,垂下头,努力把眼泪憋回去。她本来想安静地坐着,等阵风似的伤心过去,不要让自己陷入更难堪的境地,但越来越强烈的委屈终于让她又羞又气地抬起头,带着毫不掩饰的呜咽问道:“你讨厌我吗,泰勒斯?” 这是孩子的赌气。不是喜欢,就是讨厌。一点儿暧昧都容不下的黑白分明。 泰勒斯应该耐心的向她解释,讨厌和喜欢之间有许多种别的东西,告诉她互动良好的主仆之间也有善意的喜欢,自己的喜欢就是那一种喜欢。他不应该趁她情绪失控的时候仓促表白,为了哄她开心说出什么覆水难收的情话,他已经等了很久,再等更久也应该好好忍耐。 她的眼泪在斑驳的阳光里好像碎裂的珍珠,小巧的鼻尖微微皱着,呈现出一点透明的粉红色,因为努力压抑抽噎而起伏不定的胸脯,为了挽回自尊而强撑着直立的纤薄的脊背,随着呼吸颤抖的裙摆。 她像一束照亮地狱灵魂的光,一团茫然的火焰,一处温柔的坟墓。 在这令人目眩神迷的引诱里,理智走进深水,连呼救都在其中溺毙,他绝望地听见了自己飞蛾扑火般的声音:“我爱你。” 怯懦的罪犯,在等待迟来的审判。 娃娃屋|6.审问 涂启在审讯室外和同事闲聊。 同事家的狗两年前在附近的宠物医院做了阉割手术,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年又发情了。“我怀疑那个医院手术根本就是做错了,”同事把手机里录的小泰迪在家里爬跨毛绒玩具的视频凑到涂启面前,指甲在屏幕上戳得砰砰作响,语气愤愤不平,“还收我一千多块钱。” 涂启模模糊糊看了两眼,把手机还给同事,搭腔道:“你家这狗还挺执着。”然后瞥了一眼早就坐在审讯室里等时间的李泠风。她审人有个习惯,正式开始前,先面面相觑坐着,把人盯到发毛为止。涂启虽然是她带的,但对这一套心理战术完全没兴趣。 他不太喜欢看嫌犯的眼睛。不管大罪小过,这帮人的眼睛里都有一种自圆其说的阴暗的融洽,他没有老警察纯熟的功力,看得久了,脑子发昏,胃里难受。 现在要审的这个薛逢,从他家搜出来的林栖的内衣上,有他的精斑,还有那堆厚得书一样的色情相片,他性侵自己亲外甥女,基本就是铁板钉钉的事。但林栖已经十五岁了,他说是你情我愿,法律拿他一点办法没有。 涂启一刻都不想提前面对这种无力。 所以他宁可和同事在外面聊狗的绝育。明明真正应该化学阉割的人在墙里。 “所以现在是什么情况?”同事也看出他心不在焉,对自家狗的糟心事不怎么在意,就收回手机,抬起下巴冲审讯室里西装革履,端坐着的薛逢努努嘴,搭着话打听。 薛逢第一次来警局报案做笔录的时候,就有一群小女生明里暗里关心,后来鉴证科去了他家一趟,也流出来一些骇人听闻的消息,但今天他又来,还是有看热闹的往这层楼跑,借口办事拿手机拍来拍去。 “大律师。还指望他良心发现,自首吗。”涂启翻了个白眼,“人渣有大学的话,他都能做博导了。” 说着,手机在他裤袋里震了震,时间到,再不想进去也得进去了。和同事匆匆道别,他深吸一口气,推开了审讯室的门。 李泠风把预审提纲往涂启那边推了推,自己举起手里的一迭照片,对薛逢道:“说说吧,这些照片是怎么回事。” “艺术照。”他口气平静,短暂地瞥了一眼,视线又稳稳地落回李泠风脸上。“栖栖的艺术照。” “为什么和薛逸的照片放在一起?” “他们长得很像。” 又来了。这熟悉的自洽的得意表情。涂启厌恶地移开眼睛,薛逢过于英俊的五官让他更加难以忍受。 “我妹妹比栖栖还要好看一点,骨架更细。”薛逢想了想,补充道,“你也看见了吧,我妹妹的照片。”然后他的眼球轻微向上抬了抬,似乎内心认真作了一番比较,“栖栖的脸型更像她爸,有点可惜。” 这诡异的氛围。好像他们是哪个艺校的美术班学生,聚在一起讨论课后作业的人体模特。优等生薛逢正用他无与伦比的观察力向他们两个后进生传授其中微妙的差别。 “你有没有强奸过薛逸?” 涂启立刻看了一眼突兀地问话的李泠风的表情,她好像已经气过劲了,现在是事情本身的来龙去脉引起了她的兴趣。这兴趣不对着任何一个活生生的人,而像隔着一张薄薄的白洋布,在打听皮影戏里离谱情节的前因后果。 “李警官觉得,是我强奸了林栖。”说这话的时候,薛逢微微向前倾了倾身体,呈现出一种试图说服的肢体动作,随后又很快退回去,似乎认为对方同不同意已经不再重要,“一定要分清楚的话,我一开始的确把栖栖当作过小逸,不那么完美的,残次的小逸。” 他看了一眼对面挂在墙上的时钟,有些遗憾的样子:“你们笔录,也有时间记这种心路历程吗?我还是把结论告诉你们吧,没有强奸,一,我和小逸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二,栖栖是自愿的。” “栖栖和小逸是不同的。”薛逢对那套警方和媒体惯用的妄自揣摩深恶痛绝,似乎生怕被谁的解读玷污了自己的清白,他补充道,“后来这些事情,我既不是移情,也没有胁迫暴力。双方合意的性行为,不犯法。” 从审问开始之前,这张桌子的两边就都很清楚,对话只是走一个知道结果的流程。薛逢在这间小屋里做完笔录,昂首阔步地走出去,阳光照在他身上,增加的,不过一件风流韵事而已。 很快,它就会被谣言扭曲异化,在他背后成为或真或假的饭点闲聊,在他面前成为洛丽塔的现代翻唱,被禽兽吹捧,滋孽模仿。 “你是想说,”涂启艰难地措辞道,“爱情。你和外甥女林栖。”他难以忽略地强调了关系的咬词,又冲又突兀。 薛逢把目光移向进屋后第一次说话的小警官,无奈地笑了笑,好像听到台下愚蠢发言的老师,调侃道:“阿sir,你有点情绪化。”这时又有人装作经过,向屋里瞥了一眼,薛逢坦然地回头对视,看着对方自乱阵脚地从窗边消失,又转过头:“你们警局,好像都有点情绪化。” 李泠风冷笑了一声,把迭好的笔录和材料往对面推了推,示意他签字:“真人渣,活畜生,不买票,看个稀奇。”薛逢没有拿她放在纸上的笔,抬起底下材料的一边把笔顺势滚到远处去,表格前前后后仔细看了几遍,才取出自己的钢笔,快速签完了名字。 走出去前,他好像完全无视了警方的恶意,谈生意似的从名片盒里拿出一张留在桌上,轻松地道别:“再联系。” 叁个人都知道,不会了。这张名片,是墓志铭,也是胜利宣言。 “咚咚咚,”隔壁科室的一看人走出去了,立刻凑过来打听情况,敲了敲门询问结果:“咋样啊,李队,能判吗?” “你说呢?”李泠风没好气地整理桌上的东西,一拉椅子站起身回怼道,“这种外逃垃圾,我们见得还少吗。” 对方听她这么说,也颇意料之中地叹了口气,敷衍地安慰道:“这世道就这样。俗话说嘛,好人不偿命,祸害遗千年。”说着又举起手机晃了晃,涂启隔得远,只看见一个模模糊糊的微信对话框,“你们看群了吗,陈局昨天晚上医院走了,在收份子。” 涂启立刻看了一眼低着头擦桌子的李泠风,他进警队晚,根本不认识陈局,但他知道这人对李泠风和局里其他老警察来说,算一面旗,他走了,这个旧时代,就真的结束了。 她停下擦桌子的手,从警服裤袋里掏出手机,指纹解锁了屏幕,却又飞快地按灭了,放回桌上,重新拿起擦桌布去磨刚刚薛逢坐过的位置。 “是吗。”